近期“信阳毛尖”茶叶商标的维权争议喧嚣尘上,给行业从业者带来一片阴霾。
这种情况,于茶行业来说,并非第一次发生,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发生。只要国内涉商标之法律不作出修改,这些事情以后或许会越来越多,毕竟,国内历史名茶大多了,只要各地行业协会,以历史名茶之名称注册商标,就可以按照同样的棋路,对经营者做出这些“维权”的行动。
从笔者的视角来看,以区域或全国历史名茶作为商标,是非常不妥当的。毕竟,无论是中国十大历史名茶,还是各区域地方历史名茶,这都是产地茶民共有共享的历史财富,并非某企业,某协会的私有财产,原产地的茶农要用当地的历史名茶之名称,还需要某企业,某协会进行授权,是多么的殆笑大方呀!不得不令人心生“公为私用”之疑!
虽然,随着市场的发展,各种名茶都充斥着以假乱真的情况,但以商标来限制茶名的市场运用,还不如多在产品生产过程和产地监管上下功夫,确定每个产品上市的身份比这种手段更为有用。
因此,茶名是否为商标?是否应该作为商标?仍需国家行管单位及业界同仁多从实际出发,从全局出发,窃以为,以茶名作为商标,绝非茶业品牌之春天,而是茶行业未来之寒冬。诸君以为呢?欢迎在这里分享你的见解!